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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标准文件》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服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即按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实行计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审计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等。 审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以下审计服务: (一)审查公司、企业、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公司、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公司、企业、单位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下审计业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或审阅报告。 1、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会计报表审计; 2、公开发行债券公司会计报表审计; 3、离任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5、企业、单位改制审计; 6、村镇经济账目审计; 7、高新企业认定审计; 8、司法鉴定审计; 9、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决算审计; 10、各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使用的专项审计; 11、其他审计业务。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标准——计件服务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标准——计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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